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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系统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

教育系统正风肃纪

2023-03-200

教育系统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

 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、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聚焦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,持续优化全市教育系统党风、政风、行风,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,市教体局将于2023年3月至2022年11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。

 专项治理范围

  专项治理工作覆盖全市教育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及直属单位,各级各类学校。

  重点对象包括: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;涉及工程项目建设、政府采购项目、学校后勤管理中的职能部门、科(股)室、岗位的工作人员;全体中小学(含幼儿园)教师。

  专项治理重点

  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师德师风建设、教育乱收费、学校后勤管理等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。

  师德师风建设方面主要包括:

  1.在职教师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;

  2.在职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、考核评价的宴请;

  3.在职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;

  4.在职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;

  5.在职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、报刊、生活用品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;

  6.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;

  7.中小学校组织、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;

  8.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;

  9.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;

  10.在职教师组织、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;

  11.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、家长、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;

  12.在职教师为其他学校、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;

  13.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违规竞赛;

  14.在职教师组织、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违规竞赛;

  15.教育系统干部教师上班期间到茶楼等娱乐场所喝茶娱乐等行为。

  教育乱收费方面主要包括:

  1.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;

  2.对正常教育教学管理事项进行收费;

  3.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;

  4.擅自设立代收费项目;

  5.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、赞助费;

  6.强制或暗示学生购买教辅软件或资料;

  7.非盈利学校取得或转移办学收益;

  8.民办学校收费备高收低或备低收高等。

  学校后勤管理领域主要包括:

  1.擅自将公办学校食堂、小卖部对外承包;

  2.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,大宗物资采购不执行采购程序,白条入账等情况;

  3.诱导或强迫征订牛奶情况;

  4.诱导或强迫征订保险情况;

  5.学校后勤管理领域的其他违规违纪问题。

 治理工作步骤

  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。

  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(2023年3月)。各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做好专项治理思想发动和组织推动,集中一周时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,深化教师廉洁从教意识,教师要全覆盖签署“个人承诺书”。市县(区)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畅通举报渠道,加大明察暗访尤其是暗访工作力度,各校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布市县(区)两级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。

  第二阶段:全面检查和重点督办阶段(4月至9月底)。各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级各类学校、教职工自查自纠情况、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。市教体局将成立督查组重点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、“零报告”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区县和学校进行督查;对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。

  第三阶段:整改提高和巩固成果阶段(10月至11月底)。各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和全面督查情况,聚焦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,着重针对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深刻剖析、举一反三,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。曝光一批典型案件,持续加强警示教育,形成有效震慑,巩固专项治理成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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