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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

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

2022-06-300

  xx县安监局对照治理内容开展了自查,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:

  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
  开展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是20xx年作风建设的重点,为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、不走过场,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,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,结合单位工作实际,安监局成立了以局长吴水清为组长,党支部书记、副局长姜保顺为副组长,其他班子成员、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,明确工作重心、细化工作措施,明确了责任领导、责任人。

  二、集中力量,开展整治

  按照县委确定的3个方面,17项内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。

  (一)着力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。围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,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:

  1.对县委、县政府的决议、决定和工作部署,在推进重大项目、重点任务、目标任务过程中,不执行、不落实或者阳奉阴违、搞变通、打折扣,导致政令不畅的行为。

  2.在履行职责中,贻误工作或给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行为。

  3.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本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规现象突出或对收到的投诉件不调查、不处理、弄虚作假、隐瞒真相、包庇袒护的行为。

  4.对分管部门工作监管不力,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监管不到位,对分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的行为。

  5.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、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,不及时解决,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  (二)着力解决效能低下的问题。围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拖延、推诿,导致效能低下的行为,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:

  1.规章制度不健全或管理、监督、执行不力,致使单位、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的行为。

  2.利用单位或部门“红头文件”、规章等,以登记、备案、年检、监制、认定、审定等形式,变相设置审批事项或人为设置障碍,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行为。

  3.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政务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、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、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,审批许可时间长、超时限,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办理的事项“只挂号、不看病”,搞“体外循环”审批的行为。

  4.政策规定不透明、宣传解释不到位,接待群众、企业和基层同志语气生硬、漫不经心、态度傲慢,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,让办事人员往返跑的行为。

  5.工作中,思想懈怠,效率低下,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、办结制,不认真履职、不按要求及时限完成工作任务,能办的事久拖不办,难办的事推诿不办的行为。

  6.纪律松弛、擅离职守,工作时间随意脱岗、打瞌睡、玩游戏、炒股票、打牌等从事与工作和学习无关的行为。

  (三)着力解决滥用职权的问题。围绕单位及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职的行为,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:

  1.利用职权,违规插手行政审批、行政执法等领域,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子女、亲属及其他人员经商办企业、承揽工程、承包项目,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。

  2.操控中介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下属单位,谋取不正当利益、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或安排公职人员到企业兼职取酬,政企、政会不分,搞权力“寻租”的行为。

  3.截留、挤占、挪用、贪污、套取、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代管资金、扶贫资金、惠农资金的行为。

  4.在办理许可、审批等过程中,违规收费、搭车摊派、故意刁难、吃拿卡要、收受红包或接受有偿服务,不给好处不办事、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。

  5.乱检查、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、滥培训,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、个人索要或变相索要赞助费等,增加群众、企业和基层负担的行为。

  6.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,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或代金券及烟花爆竹、贺卡、年历等节礼,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出国(境)等行为。

  三、强化内部管理,加强制度建设

  (一)加强制度建设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转变机关职能,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。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,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、车辆管理制度等。要求全体干部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、提高工作效率的高度出发,从自身做起,从日常工作做起,率先垂范。

  (二)强化内务管理。在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,进一步明确了全体干部职责分工,按照机关清单式管理要求认真抓好落实,做到了按时上下班,玩出办事进行登记,有事请假。局机关作风督查小组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项督查工作,对上班迟到、早退、中途离岗等行为将作出处罚,并按相关程序向纪检部门报告,通过严肃的工作纪律,机关的内务管理将逐步走向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
  (三)层层签订责任书。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、市、县委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,从源头上治理腐败,加强内部管理,强化“两个责任”,强化领导班子内部各成员之间、各科室之间、党员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,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“两个责任”的相关要求,局机关主要领导与局班子成员、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每位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责任书,年度将对照责任书进行考核,真正做到规范管理,有章可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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